【文字解读】《大庆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4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庆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修编背景
按照《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县以上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应当制定并且及时修订水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截止到目前我市辖区暂无水上搜救预案发布实施先例。
二、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大庆市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反应机制,明确各级水上搜救机构应急救助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应急救助行为,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事态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庆海事局特编制《大庆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三、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印发日期:2007年8月30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印发日期:2002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1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印发日期:2002年6月28日、实施日期:2002年8月1日)
4.《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印发日期:2013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5月1日)
5.《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印发日期:2014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日)
6.《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印发日期:2020年10月17日、实施日期:2020年10月17日 )
等规定。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上突发事件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及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水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市行政区域水域,参照本预案实施。
五、 主要内容
《大庆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事件分级及报送、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宣传培训与演练、区域合作、附则等十部份。
(一)总则
主要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3个方面对预案进行总体说明。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规定了市水上搜救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部门)的职责。
(三)监测预警
明确气象预警分级和分级标准,针对预警程序发布与终止做出详细规定。
(四)事件分级及报送
明确了水上应急搜救事件分级标准,确定了信息报送原则。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
明确了应对和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一般水上险情进行说明,同时明确信息发布程序。
(六)应急保障
明确了通信保障、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和社会动员保障等保障措施。
(七)后期处置
对水上应急救援行动的善后处置及搜寻救助后评估工作做出规定。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做出细致规定,旨在更加高效发挥预案作用。
(九)区域合作
主要针对合作机制、险情通报与合作交流工作展开详细论述。
(十)附则
对预案中提及的一些概念词做出解释,对预案的更新、奖励、监督检查等做出相关要求。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5/202405/c05_342095.shtml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