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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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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1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7日-20241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181983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编:16331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3年萨北开发区北部过渡带二次开发深部调驱剂生产项目

调驱1站: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油7路西侧580m处空地;
调驱2站: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油7路西侧580m处、调驱1站南侧350m处空地

大庆昆仑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调驱1站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油7路西侧580m处空地;调驱2站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油7路西侧580m处、调驱1站南侧350m处空地。项目场站用地依托大庆油田现有油田建设用地(采油三厂提供水、电、用地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建成后采用采油三厂回注水配置调驱剂,配置后的调驱剂供应采油三厂进行油层调驱,运营期2座药剂配置站由建设单位进行管理。项目设计生产调驱剂345m3/d125925m3/a)。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源自施工活动引起的扬尘、车辆尾气及焊接烟气。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1)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

3)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4)风速大于4级及以上禁止土方和拆除等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5)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2)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中含有NO2COTHC等污染物,一般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运输车辆在野外作业,有利于尾气的扩散,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3)焊接烟气

项目管道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接烟气,焊接烟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成份主要为COCO2O3NOXCH4等,其中以CO所占的比例最大,但由于项目较小,产生的焊接烟气量较小。且项目位于室外,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采取的上述技术方案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扬尘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确保施工场界扬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项目新建管线利用采油三厂处理达标后的回注水进行试压后直接用于生产调驱剂,不产生试压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到附近场站卫生间内如厕,生活污水排入各场站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所以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的污染。

3、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在场内尽量少鸣笛,同时加强车辆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运行良好,降低噪声;优化布置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尽可能的远离居民点,加大噪声、振动与敏感点的衰减距离。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22:00以后)禁止施工作业,把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降低人为噪声

机械设备在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碰撞,以减少噪声的产生;尽量少用哨子指挥作业。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包装箱、包装袋、彩钢板废料和碎混凝土块等。废边角料主要为管线焊接、补口时产生的废边角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工人废弃物品。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当封闭,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外运至大庆市南一路与大广高速交叉口西南侧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随意丢弃。项目管道焊接、补口时产生的废边角料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收购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可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场站运营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药剂抽吸产生的扬尘、厂内回注水储运过程中无组织散逸的非甲烷总烃、设备运行噪声、废药剂包装袋、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1、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不涉及锅炉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药剂配置过程中回注水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经计)及粉状药剂抽吸粉尘。

1)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经计)

主要为运营期药剂配置过程中无组织散逸。管线的吹扫接头不使用时均用管帽堵死,防止气体泄漏。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漏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漏检测,筛查出发生泄漏的位置,确认泄漏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2)药剂抽吸粉尘

本项目使用的稳定剂、聚合物为粉状颗粒物料,投料方式为吸药装置自动将药剂抽吸至装置中。泵房密闭,洒水降尘,少量药剂抽吸粉尘无组织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表9专项化学用品及助剂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本项目罐体密闭、泵房密闭或密封、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均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药剂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00001381t/a0.0000015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药剂抽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22t/a0.044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各场站员工到附近场站卫生间内如厕,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3.44m3/a,生活污水排入各场站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采取如下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定期巡检,设有专职人员对储罐、管线及阀门进行检查,确保各部分的使用性能,防止回注水、药剂、调驱剂泄漏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罐区设置可拆卸围堰,对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进行阻隔收集,防止回注水泄漏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发生地表水体污染事故后应开展对地表水体进行应急监测。

4)确保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和设备齐备完好,以便在发生泄漏事故时产生的污水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为液压泵及吸药装置等,项目液压泵及吸药装置等设备均设置在彩钢结构厂房内。本项目厂房墙体为彩钢结构,墙体隔声效果参考《排污系数速查手册》第二十二项,并结合项目情况取20dBA)。主要噪声源均安装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可降低噪声源强5dBA)。该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在26.5~42.7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周期较短,运营结束后由回注水冲洗罐内混合配置后药液等残留物,冲洗废水、管线残留液返回采油三厂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运营周期内液压泵内液压油无需进行更换,由总公司定期补充机泵损耗的液压油,拉运的液压油桶公司重复使用,项目不产生废液压油及油桶。项目交联剂由运输车运送至厂内,直接注入储罐内后交联剂桶拉运回厂家重复使用,项目不产生废交联剂桶。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药剂包装袋及废机油及其包装桶。

   ①生活垃圾:各场站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②废药剂包装袋:项目原辅材料药剂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本项目废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为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废弃边角料、废弃塑料包装等废物,废物种类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类别代码为“900-003-S17,废药剂包装袋统一收集,由厂家统一回收重新利用。

③废机油及其包装桶:项目设备由公司维护部门维护,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机油900-214-08,废包装桶900-041-49)由维护部门统一拉运至公司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废包装桶定期委托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置,废机油定期委托大庆圣德雷特化工有限公司拉运处置。

2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4年萨北开发区北三西胶坝+调驱剂生产项目

14-12调驱站: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南大街西侧650m处、东二排水干渠东侧220m处、北十二联合站东北侧300m处空地;
14-13
调驱站: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南大街西侧820m处、东二排水干渠东侧110m处、14-12调驱站南侧480m处空地;

大庆昆仑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14-12调驱站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南大街西侧650m处、东二排水干渠东侧220m处、北十二联合站东北侧300m处空地;14-13调驱站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丰收南大街西侧820m处、东二排水干渠东侧110m处、14-12调驱站南侧480m处空地;

项目总投资798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源自施工活动引起的扬尘、车辆尾气及焊接烟气。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1)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

3)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4)风速大于4级及以上禁止土方和拆除等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5)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2)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尾气中含有NO2COTHC等污染物,一般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运输车辆在野外作业,有利于尾气的扩散,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3)焊接烟气

项目管道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接烟气,焊接烟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成份主要为COCO2O3NOXCH4等,其中以CO所占的比例最大,但由于项目较小,产生的焊接烟气量较小。且项目位于室外,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采取的上述技术方案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扬尘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确保施工场界扬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项目新建管线利用采油三厂处理达标后的回注水进行试压后直接用于生产调驱剂,不产生试压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到附近场站卫生间内如厕,生活污水排入各场站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所以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的污染。

3、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在场内尽量少鸣笛,同时加强车辆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运行良好,降低噪声;优化布置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尽可能的远离居民点,加大噪声、振动与敏感点的衰减距离。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22:00以后)禁止施工作业,把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降低人为噪声

机械设备在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碰撞,以减少噪声的产生;尽量少用哨子指挥作业。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包装箱、包装袋、彩钢板废料和碎混凝土块等。废边角料主要为管线焊接、补口时产生的废边角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工人废弃物品。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当封闭,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外运至大庆市南一路与大广高速交叉口西南侧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随意丢弃。项目管道焊接、补口时产生的废边角料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收购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可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场站运营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药剂抽吸产生的扬尘、厂内回注水储运过程中无组织散逸的非甲烷总烃、设备运行噪声、废药剂包装袋、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1、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不涉及锅炉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药剂配置过程中回注水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经计)及粉状药剂抽吸粉尘。

1)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经计)

主要为运营期药剂配置过程中无组织散逸。管线的吹扫接头不使用时均用管帽堵死,防止气体泄漏。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漏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漏检测,筛查出发生泄漏的位置,确认泄漏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2)药剂抽吸粉尘

本项目使用的稳定剂、聚合物为粉状颗粒物料,投料方式为吸药装置自动将药剂抽吸至装置中。泵房密闭,洒水降尘,少量药剂抽吸粉尘无组织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表9专项化学用品及助剂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本项目罐体密闭、泵房密闭或密封、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均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药剂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00001381t/a0.0000015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药剂抽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22t/a0.044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各场站员工到附近场站卫生间内如厕,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3.44m3/a,生活污水排入各场站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采取如下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定期巡检,设有专职人员对储罐、管线及阀门进行检查,确保各部分的使用性能,防止回注水、药剂、调驱剂泄漏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罐区设置可拆卸围堰,对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进行阻隔收集,防止回注水泄漏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发生地表水体污染事故后应开展对地表水体进行应急监测。

4)确保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和设备齐备完好,以便在发生泄漏事故时产生的污水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为液压泵及吸药装置等,项目液压泵及吸药装置等设备均设置在彩钢结构厂房内。本项目厂房墙体为彩钢结构,墙体隔声效果参考《排污系数速查手册》第二十二项,并结合项目情况取20dBA)。主要噪声源均安装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可降低噪声源强5dBA)。该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在26.5~42.7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周期较短,运营结束后由回注水冲洗罐内混合配置后药液等残留物,冲洗废水、管线残留液返回采油三厂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运营周期内液压泵内液压油无需进行更换,由总公司定期补充机泵损耗的液压油,拉运的液压油桶公司重复使用,项目不产生废液压油及油桶。项目交联剂由运输车运送至厂内,直接注入储罐内后交联剂桶拉运回厂家重复使用,项目不产生废交联剂桶。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药剂包装袋及废机油及其包装桶。

  ①生活垃圾:各场站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②废药剂包装袋:项目原辅材料药剂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本项目废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为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废弃边角料、废弃塑料包装等废物,废物种类为“SW17可再生类废物”类别代码为“900-003-S17,废药剂包装袋统一收集,由厂家统一回收重新利用。

③废机油及其包装桶:项目设备由公司维护部门维护,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机油900-214-08,废包装桶900-041-49)由维护部门统一拉运至公司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废包装桶定期委托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置,废机油定期委托大庆圣德雷特化工有限公司拉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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